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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时间:2015-11-09 16:07来源:工委组织部 作者:工委组织部 点击:
    
 
市直机关、直属企事业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中央、省驻信单位党委: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公示2014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及时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有关工作,公示情况和意见建议,于2015年11月24日(周二)前报送市委市直工委组织部。
 
                         
中共信阳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2015年11月9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公示
2014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
收支情况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党委组织部,中国民用航空局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各中管金融企业党委组织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为增强党费管理工作透明度,现就面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示2014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以下简称“中管党费”)收支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2014年度中管党费收入和支出情况。
二、公示范围。各地区各系统(部门)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三、公示方式。中央组织部将《2014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有关系统(部门)党(工)委组织部,同时在全国组织工作网和共产党员网上公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有关系统(部门)党(工)委组织部接到本通知后,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将2014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向本地区本系统(部门)所属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示。
1.组织工作网连通到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省、市、县三级组织工作网进行公示;尚未连通组织工作网的县,通过县级政府专网公示。有条件的地方,可在组织工作网和政府专网上一并公示。
2.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将本通知内容印发所属部门(单位)和企业,由各部门(单位)在机关局域网、各企业在内部网上进行公示。
3.铁路系统通过铁路办公信息系统网,民航系统通过民航局内网综合办公平台,军队(武警)通过全军政工网和武警部队政工网,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中管金融企业通过系统内网进行公示。
4.内部专网未覆盖的地方和部门(单位、企业),可通过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文件传阅、张榜公布等方式进行公示。
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组织党员浏览共产党员网,及时了解中管党费收支情况。
四、公示时间。2015年11月5日至13日。
五、公示要求。请及时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传达本通知精神,公示中管党费收支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公示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公示覆盖面和知晓度,努力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都能了解中管党费收支情况。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有关系统(部门)党(工)委组织部汇总中管党费公示情况和意见建议,于2015年12月10日前报送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党员个人可通过书信、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在组织工作网上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直接向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反映意见建议。
请各地区各系统(部门)结合实际,于2015年12月20日前,将代省、市、县级党委管理的党费收支情况向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示。
电话:010-12371转中央组织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
传真:010-58586849
组织工作网电子邮箱:zz1j3c@zhzb.gov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0号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三处
邮政编码:100815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