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案管办党支部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
9月6日下午,市检察院院案管办党支部召开警示教育会,传达学习《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和郭国谦检察长《在市院机关坚持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通报李晋华、李敦峰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并认真学习讨论,案管办党支部书记刘丽君同志主持会议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大家一致认为,此次警示教育活动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效举措,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确保干部队伍纯洁向上的现实要求,要从思想上提升政治站位,行动上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心存敬畏、以案为诫,防患未然,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和工作能力。
刘丽君主任对大家的发言进行总结,就如何开展好主题警示教育活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此次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明晰责任,懂得责任,担起责任,确保警示教育活动有序开展。党支部要承担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注重统筹谋划。全体人员要认真研读违纪典型案例材料,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全面查摆突出问题,促进纪律规矩意识不断提升。二是对照典型案例,守责尽责。立足岗位开展自查,做到恪尽职守,尽责有为,坚决防范廉政风险。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不得违规接受宴请,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三是强化案管职能,履职担责,积极促进规范司法。通报的反面典型案例表明,违纪违法问题多是从小问题逐渐演变成大错误,“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案管办承担着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职能,要在规范自身行为的同时,勇于担当,善于负责,强化监督管理,扎实履行案件管理职能,深化应用业务信息化成果,以主题警示教育为契机,以强化监督管理为重点,持续推动规范司法的常态化制度化,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