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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14年度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

时间:2015-12-01 12:53来源:工委组织部 作者:工委组织部 点击:
关于公示2014年度市委组织部
代市委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管各管理区、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市直工委组织部: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公示2014年度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豫组电〔2015〕55号)要求,为增强党费管理工作透明度,现就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示2014年度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党费(以下简称“市管党费”)收支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2014年度市管党费收入和支出情况。
二、公示范围。各地各单位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三、公示方式。市委组织部将《2014年度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党费收支情况》印发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管各管理区、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和市直工委,同时在组织工作网和信阳党员教育服务网上公示。
各地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可通过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文件传阅、张榜公示等方式,将2014年度市管党费收支情况向本地本单位所属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示。
四、公示时间。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8日(7个工作日)。
五、公示要求。请及时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传达本通知精神,公示市管党费收支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公示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公示覆盖面和知晓度,努力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都能了解市管党费收支情况。请各地各单位汇总市管党费公示情况和意见建议,于2015年12月11日前报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
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于2015年12月20日前,将代县级党委管理的党费收支情况向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示。

附件:2014年度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党费收支情况


中共信阳市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27日
附件:

2014年度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党费收支情况

一、市管党费收入情况
2014年度,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的党费收入总额为280.6万元,其中:下级党组织上交2014年度党费255.7万元,省委组织部下拨党费23万元,党费存款利息1.9万元。
二、市管党费支出情况
2014年度,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的党费支出总额652.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1、按比例上交省委组织部党费195.9万元。
2、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96.9万元。其中:下拨县区、市管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救济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经费93.7万元;下拨县区、管理区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助经费3.2万元。
3、党员教育和其他支出360.1万元。其中:下拨县区、市管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教育培训补助经费316.8万元;支付印制《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培训基层党员干部等开支37.2万元;帮助基层订阅党员读物及学习资料开支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