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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6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6-03-10 11:54来源:未知 作者:-1 点击:
关于上报2016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

市直机关、直属企事业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中央、省驻信单位党委:
为切实推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请市直各直属单位党组织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上报2016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市直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要根据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数量、构成、分布情况及其成熟程度,调整积极分子队伍,制定发展党员计划。
二、发展党员计划要层层审核,切合实际,确保质量,防止片面追求发展党员数量。出现发展党员计划不实(未落实到人)、积极分子发展不符合要求、未按计划擅自发展、发展党员程序存在问题的,将酌情减少发展指标。
三、市直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要详细填写《2016年发展党员一览表》(见附件),并排出先后顺序,统筹做好全年发展党员计划。
四、市直各直属单位党组织上报的2016年发展党员计划将作为机关工委制订本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的依据。机关工委组织部将市直发展党员计划汇总,经过研究后,再下达分配发展党员名额,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要根据下达的名额修订原来上报的发展党员计划。未列入发展计划的,无特殊情况年内不能发展。
五、市直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务必于2016年3月22日前将《发展党员计划一览表》纸质版加盖党组织公章后上报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到6251212@163.com。截止时间前未上报,将按本年度无党员发展计划处理。请市直各直属单位党组织高度重视,按时完成此项工作。



附件:2016年发展党员计划一览表




市委市直工委组织部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