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抓好市直机关党风和廉政建设;监督检查 市直机关党组织、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查处、审理市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的案件;承办市直机关处级党员干部党纪处分的报批 和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党纪处分的审批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市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及来信来访工作。市直机关纪律 检查工作委员会系市纪委的派出机构,机构级别为副处级。
(2)办公室
负责综合和反映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情况;承担文秘、档案、信息、会务、保卫、保密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财务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3)组织部
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组织坚持党的组织制度,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负责管理县处级党 员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了解并反映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情况;负责所属机关党组织设置、改选换届审批工作,机关党组织专(兼)职书记、副书记 及机关纪委书记的考核、任免工作;制定入党积极分子、新党员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有关党的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代表 的推选与报批工作;负责机关党组织的党内统计工作。
(4)宣传部
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形势和 任务的教育;指导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和反映党员、职工思想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和建议;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规划 并组织实施,负责党务干部和科级及其以下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工作。
(5)市直610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 委、市委有关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的工作部署;对市直机关的干部职工进行马克思主义唯物论、辩证法、无神论教育; 对市直机关“法轮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掌握从事“法轮功”非法活动的有关情况,对出现“法轮功”人员寻衅滋事的市直有关单位进行通报批 评,并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6)群众工作部
负责指导市直各机关党组织做好群众工作和统战工作;指导机关党组织加强对机关群团工作的领导;组织群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活动,活跃机关文化生活;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